该不该用连字符

翻译社区 Alan 11年前 (2013-05-27) 4105次浏览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

连字符(hyphen)的使用与否总是让人摸不着头脑,今天我们就来谈谈有关连字符的使用问题。

有人发现连字符的使用正在变得越来越少,他可能是指连用的形容词,通常是修饰一个名词的复合形容词(compound adjective英文也称adjectival compounds, phrasal adjectives, compound modifiers, 或 unit modifiers)。

有一个有意思的例子,在一个牙医诊所的广告中,使用很大的粗体字母写道”Fear Free Dentistry”,这可以被理解为让人们远离恐怖的免费牙科手术。当然正确的用法应该是”fear-free dentistry”,
表示牙科手术其实是可以以轻松心态来面对的。想想这个不当的广告词可能会吓走多少客户,只因为省略了一个连接词。

这个渺小而微不足道的连字符-真的有那么重要吗?还是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,看看什么情况下可以省略连字符?
比如true blue friend是否需要使用分字符?试试将形容分别与所修饰名称组合是否通顺,true friend自然是通顺的。那blue friend呢?除非你的朋友是蓝精灵,也就是说这里应该有个分字符,即 true-blue friend。将同样的方法用于clean energy consultant,energy consultant基本上也能说得通,但clean consultant似乎只能特别用于刚出过浴的顾问,因而正确的用法应该是clean-energy consultant(清洁能源咨询师)

其它不加连字符可能引起歧义的例子(括号中为可能误解成的意思)
sick ward nurse (a ward nurse with the flu)
light green suitcase (a green suitcase that weighs little)
ride on mower (a ride on a mower)
little used cigar (eww!)
通常即便不加连字符,人们也能在上下文中了解到正确意思(不过很有可能是在停顿然后回去复读原文才会正确理解)。为什么要给您的读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呢?直接加上连字符肯定会更为有效。比 如说你拥有一家知名的医院,需要在《纽约时报》杂志背面上刊印全篇广告,标题被折成了几行:

A Father
Son Bond So Close,
They’re Joined At
The Liver.

你就应该在father和son中间添加连字符,而不是让数百万的读者反复阅读标题去理解其意思。但也有例外,是否应该一直为名词前的复合形容词(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容词作为一个整体形容事物)添加连字符呢?有人说是,但通常在一个词组为人们所广泛接受时,会丢弃掉连字符,而不会引起歧义。即便是那些喜欢咬文嚼字的写手也会在使用常用词时舍弃掉连字符,如content management system(
内容管理系统)和quick reference card(快速参考指南,它的使用可能还略有争议)。
为什么不保留连字符呢?

即使在常用词组中保留连字符也不会带来什么坏处,如果去除连字符会使读者产生疑惑,则建议保留。正如Edward Johnson所说, “即便是最为人所熟知的复合词也可能会产生歧义(ambiguous),而熟知词组涵义的作者常常不会留意这种歧义,只有读者会。”《芝加哥句式指南》中写道:“除了一些专有名称(如United States)和以ly结尾的副词加形容词组成的复合词外,将名词前的复合形容词省去连字符的做法都是错误的。” 词汇用法权威Bryan Garner不使用连字符将可能导致:“所有不加连字符的形容词词组组成的句子都将很大程度上被误读。”
到此为止我们所说的都是在名词作修饰的形容词词组,那如果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放在名词后又该不该加连字符呢?举个例子来说,应该是This job is long-term.还是This job is long term.
这里是否应该加连字符?大多数作家都持否定意见,复合形容词后置时不需要添加连字符(如This job is long term),但放在前面则相反(如This is a long-term job)。

很多专家还指出了一个例外情况。他们认为有些复合词即便放在名词后也应该加连字符,哪些词呢?razor-sharp? risk-averse? time-sensitive? all-encompassing? cost-effective? 还是blue-green? 专家们未置可否,有些人说参照字典,但你不一定总是要遵照字典。正如《芝加哥句式指南》所说的的那样:“在复合词置于所修饰名词之后时,连字符通常是不需要加的,即便在韦式词典中显示有连字符的一些词也无需添加(比如well-read和ill-humored).”

真让人抓狂!正如牛津大学出版社句法使用的前编辑John Benbow所说的那样, “如果你太过重视连字符的话,它会把你逼疯的。”

找寻正确答案的任务就到此为止吧。欣喜地是,我们不是要找正确的答案,而是正确的问法。大多数专家是不会直接给出在某处是否应该添加连字符的。因为你可能没有问对问题,事实上大多数后置复合形容词都会有一个be动词或连系动词(is, are, was) or some other linking verb (如seem, appear, become, remain, grow, get)来进行连接,而连系动词用于强调。

看看下面的情况:
This job is long term.
That child is razor-sharp.
The suit is blue-green (or blue green).
问问你自己通过long-term job, razor-sharp child, blue-green suit表达怎样的意思? 然后去除连系动词,修改句式:
This long-term job pays more than anyone in Joan’s family has ever made.
Those razor-sharp kids speak twelve languages.
Donovan thought that the blue-green suit made the professor look glamorous.
以上几个例子中都添加了连字符,因为它们都是前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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